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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集团tyc5997操行评定实施细则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14-09-03 点击数:

为了保障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公正、公平和有效性,根据《太阳集团tyc5997学生操行评定办法》,结合太阳集团tyc5997实际,规范操行评定量化标准,特制定《太阳集团tyc5997操行评定实施细则》(试行),决定对学生德育分评议中实行加分扣分制度,德育分由德育评议分、德育加分和德育扣分三部分组成,满分20分。其中德育评议分基准分15分,德育加分满分10分,扣分最高值10分。

1、德育评议分

德育评议分为1115分,通过加分扣分最后得分分为四个等次,其中优秀1920分,良好1618分,合格1215分,不合格011分,评议分为良好以上的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。评议由所在班级组织进行,主要评议学生的政治素质、思想观念、学习态度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工作等6个方面,评议内容为:

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2)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实事求是,理论联系实际,反对不良倾向与不正之风,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3)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;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。

4)遵守社会公德,尊敬师长,热爱集体、热爱劳动、爱护公物、艰苦朴素、节约水电与粮食,文明礼貌、互助友爱,用公众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约束自己。

5)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
6)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主动承担或完成各级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。

2、德育加分

德育加分由表彰加分和项目加分两部分组成,其中表彰加分满分6分,项目加分满分4分。

(1) 表彰加分

荣誉称号

国家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干部

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干部

校级三好学生标兵

校级三好学生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

校级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

得分

5

3

2

1

0.5

注:①荣誉称号指个人表彰;

因同一事迹获得不同荣誉称号的,只计最高分,不累计加分。

2)项目加分

项目加分由社会工作分、突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,其中社会工作分满分2分,突出表现分满分2分。

① 社会工作分

担任

职务

校、院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等组织的主席团成员、学院分团委副书记

各部正副部长(含院新闻中心和艺术团)、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

团学联各部门考核为优秀的干事,年级团总支书记,班长、团支部书记

其他学生干部(含学校社团会长)

得分

2

1.5

1

0.5

注: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年者,减半加分;不足一学期者,不加分;兼任多项职务的,以最高职务加分,不重复加分;

②突出表现分

项目

支教

服兵役

见义勇为、舍己救人、捐献骨髓等

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其他爱心捐助活动

扶残助弱、拾金不昧、义务献血等

校级文明宿舍成员

院级文明宿舍成员

得分

2

2

2

1

1

0.8

0.5

注:扶残助弱、拾金不昧的事迹必须具有一定影响力;义务献血不累计次数加分。

各类竞赛加分

项目

该学年内在正规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或发明专利者

参加省级以上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设计大赛获一二三等奖

省级以上文体育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前8名者,集体项目前3

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

得分

2

21.51

2~0.5

2~0.5

注:a.发表多篇论文者,除最高级别的一篇按上述标准加分外,每多一篇加0.2分;

b.同一作品获多层次奖项的按最高级别的加分,国家级的奖项2分;

c.省级文体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前三名者和国家级的4~8名,加1分;省级个人项目4~8名和集体项目前三名,加0.5分;国家级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加2分;国家级个人项目4~8名和集体项目前三名者加1分;另在校运动会及其他体育竞赛中个人项目获得前三名者,分别加0.5分,4~8名加0.3分,集体项目前三名分别加0.3分,校级文艺竞赛活动参照执行;此项目加分以学生最高荣誉加分,不累积加分,最高不得超过2分。

d.省级学科竞赛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分别加0.5分、1分和1.5分;国家级学科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加1分、1.5分和2分;此项目以学生最高荣誉加分,不累积加分,最高不超过2分。

学院活动奖励分

A、参加学院各类活动1次以上者加0.2分,超过3次以上的加0.5分;

B、参加学校运动会方队的,每人加0.2分,学校运动会运动员每人加0.5分;参加学院各类运动队(男女篮球队、男女足球队、男女排球队)的正式队员,参加球队满一年,且在一年内未发生有损球队荣誉的原则性失误,认真积极参加训练,出勤率达80%,积极参加比赛,到场率达80%的加0.5分;拉拉队成员需任满一年,拉拉队队员出勤率达到体育部分配任务的80%的加0.5分;各运动队队长任期满一年,且在任期有明确的训练目标、训练计划、训练方法,内球队团结互助,未出现原则性失误,带领球队取得一定进步的加0.2分;学院艺术团成员需任满一年,且在任期内,认真积极参加训练,出勤率达到80%,积极参加比赛,到场率达到80%的加0.5分。

C、参加学术报告会2次以上的加0.5分。

D、学生论道主讲人加1分。

3、德育扣分

每学年扣罚分应从以下几方面考察,分数不限并可重复计算。

1)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给予1~5分扣分;

2)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酌情扣0.5分,学年内参加学院各类活动0次的扣0.5分;

3)旷课达4学时者扣0.5分,达8学时者扣1分,12学时者受到警告处分的扣2分,24学时的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扣3分,因旷课受到记过处分的扣4分,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扣5分;

4)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每人扣0.2分,寝室长扣0.3分;使宿舍存在安全隐患者,责任人扣1分,无责任人的宿舍,每人次扣0.5分;

5)在年级学生会和院团学联、艺术团和球队中发生有害团队荣誉、形象的行为,酌情扣0.5~1分;

6)在体育、文艺、学术等比赛过程中发生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,破坏现场纪律,有损学院形象的行为,酌情扣1~2分;

太阳集团tyc5997双评工作领导小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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